本报北京12月28日电(记者刘世昕)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“生存钱”、“保命钱”,但今年审计署对19个县的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时却发现,那些本应对脱贫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的资金却普遍存在被骗取、挪用,损失浪费严重等问题。
被审计的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分别隶属云南、贵州、陕西、甘肃、广西、宁夏,抽查的财政扶贫资金12.4亿元,涉及1600多个扶贫项目。
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负责人说,审计发现,扶贫资金使用中存在5类共性问题:一些单位虚报冒领扶贫资金或扶贫贷款,在申报环节和支出环节都存在;项目组织和实施过程中,部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;一些扶贫主管部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;一些项目效益不佳,形成损失浪费;有些扶贫资金闲置,未能及时发挥效益。
被骗取冒领、挤占挪用的资金去向五花八门。陕西洛南县1451万余元扶贫资金被挪用来粉刷公路沿线居民院墙等,还有1万余元被挪用于文艺演出;云南富宁县在扶贫资金中列支餐费、送礼、接待;宁夏同心县的扶贫资金被挪用于建设当地戒毒所、看守所的日光温室。还有一些县的扶贫资金被挪用于买车、旅游、归还个人贷款等。
除了直接补贴外,扶贫资金更重要的作用是为贫困地区打造能自身造血的产业。可现实中,许多地区的扶贫产业却因为缺乏调查研究、脱离实际,造成了较大的损失浪费。
贵州省荔波县甲良镇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24.7万元用于种植80亩金银花。由于项目论证不周,当地气候不适合金银花苗木生长,加之项目实施后管护不到位,导致80亩金银花苗木全部受灾枯死,财政扶贫资金损失20万元。
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文东乡共投入扶贫资金80.67万元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,因管理不到位,项目购买的7.41万株橡胶树苗仅存活2.42万株,造成资金损失53.58万元。
还有的地区把扶贫资金投入在形象工程造成损失浪费。宁夏同心县批复投资391万元建设移民新村标志牌17座,均为仅具标识功能的大型牌楼式建筑,单座造价达23万元。该县还将扶贫资金用于订做扶贫项目宣传展示用的宣传牌,其中单价1.4万元以上的有24块,涉及金额46.19万元。
审计发现,有些地区的扶贫资金一直躺在账上“睡觉”,没有发挥效益。贵州镇宁县有1311.64万元扶贫资金闲置时间超过1年。贵州省黎平有3666.4万元扶贫资金结转结余时间超过1年,其中655.83万元结转结余超过两年。
谈及这些问题扶贫资金产生的原因,审计署负责人说,首要的问题是,扶贫资金投入渠道分散,统筹管理不够。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有10类专项,涉及7个主管部门,各部门专项之间、同一部门扶贫专项与本部门其他专项之间支持内容存在交叉重复,各环节缺乏有效沟通,经常出现多项资金投入同一项目、同一成果冲抵多项任务的现象。
同时,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主导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的机制下,地方政府承担的扶贫开发事权与财权不匹配,权责不对等,导致省级政府监管责任不够明确和具体,县乡政府重资金申请、轻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,造成扶贫工作监管责任不落实。
审计署建议,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一批挥霍浪费、贪污侵吞财政扶贫资金的典型案例,严格问责和责任追究;同时,加大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力度,着力发挥监督合力。
另外,要理顺和明确各级政府扶贫开发职责,对中央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清理整合,做到项目统筹安排和资金归口管理,强化县级政府权力和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