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家过年的旅途中,人们总会期待遇到一些暖心的人和故事,可能是一位善谈的邻座,可能是对面温馨的一家老小。如果命运垂青,或许还能来场美丽邂逅。只是万物守恒,同样有可能发生在身边的,也会有高铁上被霸座、大巴上带萝卜白菜被罚款的糟心事。
几天前,一辆行驶到湖北监利县的长途大巴车,因为汽车行李箱放了两编织袋的肉和蔬菜,被当地交警罚了200元,原因是“客货混装”。事情被曝光后,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很快以“证据不充分、法律依据不足”为由撤销了处罚决定,涉事民警也被暂停执法工作,接受调查。
春运期间,人流车流剧增,为了乘客安全,交通执法理应比平日更加严格谨慎。但如果仅仅因为手握执法权而任性执法,不是无知,就是有私利驱使。
我国法律确实有客运车辆不能违规载货的规定,但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对此进行了明确的界定: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,不得载货。
很显然,监利这位交警把行李箱里的萝卜白菜认定为“货物”,与常识相悖,也于法无依。本来应当保障春运车辆的顺畅通行,结果却在人们过年回家的路上“添堵”,这位交警被曝光、处罚,这口锅背得不亏。
这件事在一阵“奇葩”“荒唐”的嘲笑或愤怒中很快翻篇,成为繁忙春运里的一段小插曲。但很少人注意到,本就脆弱的执法权威再次遭受打击。公众和执法者间的裂隙就在一次次的违法执法中被拉大,久而久之,执法者公平正义的属性不断被消解,质疑和不配合执法就逐渐具有某种“舌尖上的”合法性。
从过往新闻报道引发的讨论来看,小商贩不管是否违规,在与城管的对抗中就是正义一方。一些治安事件的处置中,经常会听到“警察打人啦”的呼喊声,认为警察是野蛮暴力的。因为时常被置于“非正义”的一方,执法者在现场执法时,也会有所忌惮,很难做到底气十足。况且,时刻都可能到来的“恶意投诉”,分分钟能把自己变成一个“受害者”。
另一方面,执法权威弱化,降低了有些人的违法成本,无赖们不用担心因为践踏规则受到处罚,反而能得到实惠,何乐而不为?
“高铁霸座男”可以在乘警介入的情况下,若无其事地霸占别人的座位。受侵害的一方只能在全车厢人的注视下,接受重新安排的座位,像失败者一样妥协。
很长一段时间内,交警和大巴司机已经形成类似猫和老鼠的关系,所以在面对行李箱放萝卜白菜的司机时,监利的交警可以理直气壮,“铁面无私”地开出罚单。但当高铁乘警面对一个不知什么来头的霸座无赖时,却显得无可奈何。
实际上,不管是违法执法,还是执法无力,都是对执法权威的一种伤害。
执法者在现场执法时拥有“自由裁量权”,用最小的社会损耗,换取最大的社会效益,是执法者应该遵循的原则。但如果需要采用“必须且必要”的执法手段,才能维护公共秩序,才能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不受到侵害时,也不应该有丝毫犹豫。
“自由裁量”是指执法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,作出的最优选择。它可以让大巴司机不必担心因为莫须有的“违法行为”影响行程,让“高铁霸座男”尝到“合法暴力”的苦头,而不是裁量谁是“软柿子”,谁是“硬骨头”,再决定是否执法、如何执法。
执法权威需要执法者维护,也需要被执法者的尊重。在北美,“绝对服从警察执法权”是一项“铁律”,任何不服从要求的动作,都会被认定为“可能会对自身或社会安全构成威胁”,最终造成严重后果。
国内对待执法者的方式却不太友善:把执法者骂哭,脱衣服、倒地不起,甚至撕咬、殴打执法者。人们用这些方式表达质疑和抗议,或者单纯为了对抗执法。
被执法对象有权对执法者提出质疑,但这种质疑可以更多在事后通过行政救济方式进行,比如申请行政复议。
隆冬的北半球每到这个时节,就会出现一个快速升温的地方,中国。春节是中华民族的“共同情感”,期望在这样的节日里,不同身份、职业的人可以互相理解,弥合裂隙。执法者和普通公民能够互相尊重,让回家之路变得真正顺畅。
一袋萝卜白菜,可能是打工父亲带给孩子的。一个被围观人群殴打的穿制服的年轻人,可能才第一天上班。在这个亿万人流动在路上的节日前夕,不管是执法者,还是普通旅客,都在期待着与家人团圆。
杨海